一、致函鹿岛
1989年,就解决“花冈事件”的问题,旅日华侨、中日交流促进会秘书长林伯耀多次往返于中日之间。12日,林伯耀约请当时的“花冈受难者联谊筹备会”会长耿谆、副会长李介生、干事王敏、张肇国,在北京饭店进行交谈磋商。12月21日,正在北京访问的日本参议院议员田英夫会见了4位老人。12月22日,耿谆等4人以“花冈受难者联谊筹备会”的名义,自北京发出致鹿岛建设公司的公开信,首次正式提出公开谢罪、建立纪念馆和补偿损失三项要求,从而拉开了战后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序幕。
二、当面交涉
1990年6月,耿谆、李介生、王敏、张肇国、赵满山和遗属李香莲一行6人访日祭灵期间,于7月5日赴东京鹿岛建设公司本部,就花冈受难者联谊会致鹿岛公司公开信的三项要求,与公司副社长村上光春进行当面交涉,并发表共同声明。在声明中,鹿岛公司承认对“花冈惨案”负有责任,并表示了“谢罪之意”,对有关补偿事宜,因“现在还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决定留待今后继续协商。日本新美隆和内田雅敏律师、田中宏和内海爱子教授、华侨林伯耀再次接受耿谆等幸存者的委托,作为986名花冈劳工代理人,日后与鹿岛公司继续交涉。
三、谈判无果
1992年7月3日,花冈受难幸存者李克金、柳寿欣和遗属孙力赴日祭灵期间,再就公开信的三项要求与鹿岛建设公司村上光春等进行谈判交涉,村上却再以种种理由搪塞而不承担责任问题。交涉又以无任何结果告终。
1994年10月25日,耿谆、王敏一行再度赴日本鹿岛建设公司本部,与鹿岛建设公司副社长河相全次郎及属下7人进行谈判。此间,耿谆再次谴责鹿岛建设公司迫害中国劳工并指出其应对“花冈惨案”负责,而鹿岛建设公司又以中国放弃战争赔偿为由,表示不接受赔偿要求。谈判又一次无果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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