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人民网日文版发表了花冈斗争领袖耿谆老人的访谈录像,从去年11月29日“和解”,五个月来第一次披露了读者关心的耿老的消息。访问耿老的,是一位日本支援花冈诉讼的友人,和一位中国留学生。以下是人民网记者与这位正在日本一桥大学攻读社会学博士学位的中国学生张宏波的一问一答:

    记者:听说你们是自费从东京飞往北京,转机郑州,然后又驱车一百多公里赶到襄城去探望耿老的。一路奔波,吃苦受累,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张:我是研究战后中日关系的。花冈暴动是中国人不屈不挠的象征,花冈诉讼表现了中国人的骨气,在中国历史上世界反法西斯史上花冈都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花冈诉讼,是我国对日民间索赔的第一个案例,受到中日两国人民及有关研究者的极大关注。中国媒体曾经做过大量报道,比如耿谆老人受访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人民网组织了花冈斗争从暴动到诉讼的大型专题等,至于各类报刊杂志的报道更是不计其数,光是纪录花冈斗争的书籍和画册就有十来本之多。这些都说明了它的社会知名度和事件本身具有的不同寻常之处。

    去年11月29日,我从日本报纸和网上第一次看到刚刚达成的“和解”协议,脑子嗡地一声,第一印象就是从我对中国原告老人的了解上,我觉得这个和解和原告老人们一贯坚持的思想和立场不太符合,我非常想了解原告们的真实想法。我陪同来访的日本友人西村和子也同我有着一样的想法和心理。多年来,她热心支持花冈诉讼,对原告们充满敬意。

    记者:日本报纸报道的好像和你的所感觉的不一样。

    张:日本报纸是清一色的赞扬。平时它们在亚洲各国的民间索赔问题上的观点各持己见,特别是右倾保守的媒体反对的更是异常激烈。可是这次却步调一致了。这本身就让你感到蹊跷。如果你再注意看一看报纸发表的照片,读一读报道的内容,任何一个懂中日两种语言的人,马上就可以看出破绽??几乎所有报纸都采用了耿老写了四句话的条幅的照片:讨回历史公道,维护人类尊严,促进中日友好,推动世界和平。翻译成日文时,前两句变成了“讨回了历史公道,维护了人类尊严”。奇怪的是竟没有一家报纸指出翻译上可能存在问题,据我所知,每家报社都有懂中文的记者。

    在花冈的意义认识上,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这个“和解”,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模式,从此日本其他企业可以照此办理,以同样方式处理其他中国劳工乃至其他战后未决问题。二是,这个官司上日本加害企业、法庭、律师、媒体各方主观或客观地默契配合,将会造成中国民众对日本社会自身改造更新的彻底失望,促使中日战后问题的官司从此转道他国,或干脆就在中国国内打。第一个观点是日本媒体烘托营造的,第二个观点代表了许多中国学者的看法。我是不敢标新立异的,倾向于同意我国学界的观点,也就是后一个观点。

    记者:具体说来,你认为“和解”的主要问题点在哪里?

    张:有兴趣的人可以研读一遍“和解”协议。我想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一二。这是一份以被告为主导的协议书,几乎每一条都是对原告的制约。我不是研究法律的,但是我在研究调查中,却听到采访对象在分析和解协议时,指出这样的协议文书存在着是否合法的问题。

    我在收集资料的时候,希望能得到法庭审判长在有关和解成立时发表的一段“感言”,我手中现有的“感言”是从一个支援花冈市民团体的集会上得到的,有删节。我通过一个朋友向原告律师请求全文,律师告诉说,删节的部分本来就是不公开的。很快,我从一位日本记者朋友那里拿到了全文,他告诉我说,“感言”是一份公开的文件。

    我看到被删节的内容是审判长叙述原告与被告双方从诉讼到和解时的各自主张。鹿岛强调强抓劳工是战时日本政府的政策,他们对劳工尽了最大的努力给与照顾,劳工们因为疾病而死亡。因此不存在承认法律责任的问题。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原告代理人一再强调的鹿岛谢罪的意思到底存在不存在。对和解宣布成立当天鹿岛发表的声明,有些人解释成仅仅是鹿岛为了找面子,不肯认输,那么审判长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从诉讼到和解鹿岛一贯坚持的是不承担法律责任不反省不谢罪的立场。也就是说,无需等鹿岛声明的发表,原告代理人应该对鹿岛的态度是很清楚的,为什么在他们散发的审判长感言上删除九行关于鹿岛的文字呢,那些非要认为它是微不足道的为了面子才嘴硬的解释,其用意令人费解。

    记者:录像中你提到的耿老的儿子耿硕宇的态度呢?

    张:这也是一个重要参考依据。耿硕宇在大阪读书,听到“和解”的内容,饭咽不下,觉睡不着,痛哭了几天。中国人说父子相通,知父莫如子,我想,莫非耿硕宇得知耿老的内心痛苦才如此?这次,在访问耿老时我特意向耿老确认了这一点。耿老对耿硕宇的抗议声明表示支持,并说耿硕宇给原告们的公开信说的都是事实。

    我在日本多次见过耿老,亲眼看到过很多正直的日本人被耿老的人格魅力所吸引,而支持花冈斗争的。可以说,耿老身上所表现出的中华民族的优秀品格??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大义凛然,不卑不亢,谦逊近人等起到了凝聚力的作用。

    但奇怪的是,和解成立后耿老再也不被人提起,好像这个人突然消失了似的。这次,我们不远几千里来看望耿老,一来是担心他的身体是否能承担起这样的结果,毕竟高龄了,二来是想确认耿老的想法,我们觉得有责任把真实的情况记录下来,留给明天的历史。

    记者:请你谈谈你陪同去的那位日本女士。

    张:西村先生在一所大学里教英文,是支援花冈诉讼的日本市民团体的成员。我觉得她的女性直觉非常好。去年11月29日,她看到和解成立的报道,当即认为是鹿岛的胜利,用句时髦的话说,是鹿岛单赢,而不是双赢。12月1日,在该市民团体的庆祝胜利的集会上,她提出:耿老怎么想?受害者怎么想?那天开会宣布不设提问时间,但她还是争过了话筒,把这个问题提给了大家。

    她很有勇气,顶住了围攻,但追觅了几个月也没有得到解答。这是她决定自己去河南襄城找耿老的原因。她本来还想多问问,担心耿老太累,就念念不舍地离开。不过,收获已经很大,证实了我们的疑虑不是杞人忧天。

    在日本像她一样对这个和解抱有疑虑,认为和解损害了中国人的利益的正直的日本人还有不少。我认识的就有好几个,他们是一般市民、大学教授、律师和新闻记者等,但是,日本社会的现状,使得他们的声音不易传出来。

    记者:这次见耿老,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张:耿老看起来很健康,思维清晰,这比什么都让人高兴。最近有人从日本来劝说他参加6月30日邀请鹿岛一起参加的追悼会,耿老拒绝得意味深长。这次时间不长,录像也拍得不好,但留作史料,它还是很珍贵的,它为后人研究花冈的历史留下了真实的一页。我们很满足。

    记者:通过花冈诉讼一案,你认为有哪些需要汲取的东西?

    张:主要是国内的法律界应该给予一定的法律支援。目前,我国人权保障环境日益改善,为保护日本侵华战争受害者的人权,法律界应该对这类诉讼给予法律援助。比如说,结合中国法律并参照国外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提供适当的法律咨询。

    诉诸法庭是一个繁杂的法律行为,加上语言、国境的阻碍,只靠高龄的原告本身很难有效保护自己,这点花冈“和解”已经做出了充分的证明。无论在日本还是第三国进行的诉讼,中国律师如果能够为原告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防患于未然,一些问题可以消灭在萌芽阶段。

    另外,国内经济这些年发展很快,希望除了法律界以外,能够有一些成功的企业家来关心这个问题。对日民间索赔,不属于政府行为,是以受害者个体为主体进行的,而这些人由于历史的以及其他原因,一般都是社会的弱者。最好民间能够形成各种形式的声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因为索赔的意义远远超过受害者个人获得些许损害赔偿本身,无论对中国还是对日本都会产生深刻影响。

    通过索赔这个方式来达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目的,这既是为了恢复被害者的作为人的尊严,也是帮助日本反省过去,认清军国主义的危害,从而选择走和平道路。日本走什么道路,关系到亚洲的未来。这个运动的意义是重大的,它绝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有无反省谢罪的诚意是日本和亚洲能否达到真正和解的关键和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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