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日本国会参议院通过了《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根据这一法案,日本在完成实地调查后,将于今年11月派出1000人左右的自卫队官兵赴伊拉克,为美英联军提供后勤支持。

  为通过这个法案,日本国会内出现混乱局面。反对派议员与执政党议员相互推搡,投票时间也一拖再拖。法案中宣称自卫队只能在非战斗地区活动,但伊拉克局势动荡不定,谁也说不清哪里是战斗区、哪里是非战斗区;在一连串的追问中,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的回答让媒体传为笑柄:“我怎么知道哪里危险,哪里不危险……”直到凌晨,该法案才以136票对102票获得通过。由此,日本向海外派兵出现第三次重大突破。

  海湾战争:低调参与维和

  第一次突破始于1991年海湾战争。当年4月,日本派遣海上自卫队的扫雷艇赴海湾地区,参加多国部队的扫雷作业。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首次向国外派兵。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1947年实施的《日本国宪法》(又称“和平宪法”)规定,日本“永远放弃把利用国家权力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1954年建立的陆、海、空自卫队,宗旨也是“在和平宪法下,实行专守防卫”,不去海外揽事,不向海外派兵。

  冷战一结束,情况就发生改变。借助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旗号,海湾战争实现了日本海外派兵的“第一次”。所谓“万事起头难”,对第一次海外行动日本十分谨慎。1992年其国会通过的《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法案》,一方面从法律上确定自卫队可出国执行联合国主持的国际维和行动,自卫队员可以作为“合作队员”向海外派遣,其自卫队员的身份不变,派出的自卫队员可以携带小型武器并在需要自卫时使用武力;另一方面也规定自卫队不能参与监督停火或收缴武器等主要维和任务,只能从事医疗、救灾、运输、通信等后方支援活动。

  后来就是依据这个法案,日本向柬埔寨派出工兵帮助重建道路和桥梁,派遣维和人员前往莫桑比克、卢旺达、东帝汶甚至中东的戈兰高地,共20余批、2000多人次到海外执行各种任务。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派出这么多人到海外“维和”,注意的人不是很多,原因之一是日本的低姿态:需要联合国提出要求,需要驻在国发出邀请,派出的自卫队官兵不执行战斗任务、不进入交战区域,以人道主义援助为主等等。

  阿富汗战争:突破维和限制

  打破这些条条框框的,是阿富汗战争中日本向海外派兵实现的第二次突破。

  9?11事件后,日本国会连续通过了《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3个法案,对《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法案》规定的派兵条件做出多处突破:一是派兵范围扩大。《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将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扩大到了所有国际公海、上空和“对方国同意的”外国领土。小泉首相在解释扩大派兵范围的理由时说,“因为不知道在世界的哪个地方发生战斗”,于是以支援美军战斗为借口,“反恐作战时”日本自卫队可派遣到世界任何地方。二是放宽自卫队在海外使用武器的标准。过去规定自卫队官兵只能在遇到人身危险时使用武器,新法案将使用武器自卫的权力下放到自卫队管辖的人员。三是派遣自卫队不必事前取得国会的认可,首相向自卫队发出命令后20天内取得国会“事后承认”即可。

  9?11事件为日本修改“防卫政策”提供了一个机会,《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也成为二战后允许自卫队在战争时期开赴外国领土的第一个法律。在该法案支持下,阿富汗战争期间日本政府向印度洋派遣了3艘驱逐舰、2艘补给舰以及1200多名自卫队官兵,几乎每天都有自卫队的运输机自东京横田基地起飞,运载美军补给品前往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其活跃程度为二战后50多年来罕见。日本一些人士说,《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不是反恐法案,而是自卫队参加战争的法案。

  伊拉克战争:进入战区活动

  第三次突破是通过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

  其实在阿富汗战争中,日本派出其海上力量为美军做“后勤支援”,已不再考虑联合国或指向国是否发出邀请了。《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表明,日本政府是否向海外派兵,不一定依据联合国是否提出需求;派出的自卫队活动区域,不一定是不再发生战斗的区域;其担负的任务与使命,也不再局限于人道主义援助。

  2001年10月的《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2003年5月的“有事三法案”(《武力攻击事态因应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2003年7月的《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被日本媒体描述为小泉首相在短短两年内完成的“保安三部曲”,“划时代的痕迹”。“第一部曲”《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只允许对阿富汗战场的行动提供后勤支援,“第三部曲”已经允许自卫队进入仍在交战的国家领土了,自卫队走出国门的门槛一次比一次降得更低。

  日本的《每日新闻》评论说,“今后的历史学家们,将把安保政策方面的惊人举措作为小泉政府的特征(记载下来)”。鉴于即使刚刚通过的《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也只有4年的时效期,日本媒体估计,下一步的任务,就是着手制定向海外派兵的永久性法律。

  “有事”定义:暧昧而且难缠

  日本向海外派兵的条件,短短几年内被大大突破了。每一次突破,都与战争相关,与日本的大国之梦相联。

  近年来世界上有一股舆论,认为二战结束已经半个多世纪,日本应该结束不正常的状态,做一个“正常国家”了。这种感觉和心情,大多数人都能够理解。日本能不能做“正常国家”,其实并不取决于别人,关键取决于日本自己。能不能对历史有一个不回避责任的清醒认识,能不能对现实做一个不夸大事实的客观判断,决定日本未来的走向。日本对历史的认识,至今让曾经遭受日军入侵的国家无法满意,那么对现实的判断呢?

  数十年来,日本一直围绕一个自己创造的词汇“有事”做文章。什么叫“有事”?日本宪法学者水岛朝穗说,“有事”二字的定义既暧昧又难缠,它可解释为三:一是“已经发生了被攻击的事态”;二是“预测可能受到攻击的事态”;三是“预测之后果真被攻击的事态”。水岛朝穗认为这种多重定义的“有事”,可将无事都变成“有事”。

  今年5月15日众议院通过一揽子所谓“有事三法案”时,小泉首相意味深长地说这是“日本政治史上划时代的事件”。是的,“9?11事件”后美国人以“先发制人”为战略选择时,日本的所谓“有事”,也不再简单是过去的“有事”了,今天更加强调不仅是“日本遭到来自外部的武力攻击的事态”,更包括“可以预测将受到武力攻击的事态”。这意味着只要“有被攻击的危险”,日本就可以出动自卫队进行“防卫”作战了。

  我们为日本出现的动向担忧,也为日本存在的良知欣慰。《朝日新闻》7月2 2日发表一项全国性民意调查显示,55%的日本人反对向伊拉克派兵,反对的理由一是自卫队的安全问题,二是认为派兵支援英美联军,就是让不合理的战争正当化。表示赞成的仅占33%。对于参议院通过《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日本国会内外也是嘘声多于掌声。与此同时,周边各国对日本一再向海外派兵也纷纷表示忧虑。一句话:大家希望日本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为世界,也为日本。

  7月25日,一些东京市民打着“不要杀戮,不要战争”的标语在日本国会前抗议,反对出兵伊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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