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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could we forget the history!
特辑(文字):声援日本侵华期间被奴役中国劳工向日本政府和企业进行的诉讼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筹)抗议声明
2005年6月23日,日本东京最高法院以国家无答责、起诉超过时效等为由,驳回刘连仁要求日本政府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要求。听到这一消息,中国二战劳工无不感到义愤。
众所周知,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根据东条英机内阁会议和日本次官会议的决定,从1943年到1945年,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强掳4万中国战俘及平民,到日本本土充当劳工。刘连仁遭奴役的北海道是日本奴役中国劳工最多的地方。恶劣的生活,繁重的劳役,残酷的折磨,使不少中国劳工客死异乡,既是生还者也落下了伤残和疾病。刘连仁不甘忍受这非人的虐待,于1945年7月,从昭和矿业所,逃到北海道深山,过了13年野人生活,于1958年被好心的猎人发现,后被华侨营救送回祖国。这在当时日本北海道几乎家喻户晓,刘连仁归国时在中国也引起了轰动,并受到了国家领导人接见。
刘连仁一案于1996年在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一审长达5年,2001年7月一审判决,“强行绑架和强制劳动迫使刘连仁长期逃亡,日本国家有责任赔偿刘连仁所遭受的损害。”并判决日本政府向刘连仁遗属支付2000万日元。这在当时,成为中国劳工对日诉讼中第一次一审判决胜诉的案件。然而事隔四年,日本东京最高法院二审却判决刘连仁一案败诉,这是一个让世人无法理解的判决,是一个有失公正和正义的判决,也是一个逆历史和时代潮流的判决。法院的“判决要旨”中所提的“国家无答责”和“时效”等问题,在此之前,东京、广岛、福冈等一些法院在类似的判决中,都已经解决,并且有科学的论证和明确的结论,而这次判决,又老调重谈,故伎重演。不能不让人们怀疑,日本是否有公正的法律?对法律的适用是否有统一的标准?日本的司法是否真正的独立?主持这次判决的法官是否还有良心?是否还有人性?
这次判决也是对日本司法的挑战。同为二战的侵略者,同样是在二战中奴役劳工,德国通过制定法律和公正执法,通过法庭调解及建立基金,妥善解决了这一遗留问题,而日本却无视国际法规和国际惯例,还在用法律掩盖其历史罪行,逃避历史责任。
这次判决还是对中国受害者的戏弄。法庭一次又一次的开庭审理,让受害者去陈述,去答辩,即承认受害的事实,又用所谓的法律驳回受害者的起诉。法官心中可能早有结论,而却让受害者遗属怀着希望、劳累奔波,这种审理难道不象是在演戏?难道不是对受害者的愚弄和欺骗?难道不是对受害者的再一次的折磨和虐待?
为此,我们代表四万受害劳工和家属,对日本东京最高法院的判决表示无比义愤和坚决抗议,坚决支持刘连仁一案向最高法院起诉,直到讨回公道为止!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筹)
2005年6月24日
中国劳工及遗属联谊会会长关于刘连仁案的声明
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期间,为解决国内劳动力不足,经内阁会议决定:从中朝等国,强掳劳工进行强制劳动。中国被掳往日本的劳工约4万人,分到135个场所强制劳动。
由于环境恶劣,超强劳动,劳工们食不果腹,衣不遮体,饥寒交迫,非伤既病;更由于管理者对劳工进行精神肉体虐待,非打既骂,轻则伤残,重则致死,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死亡约7000人。
他们都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被强掳后,有的家庭失去了生活来源,不得不卖房卖田,以求生计,有的妻子改嫁,子单女孤,或送他人,或沿街乞讨。此情此景,中国人岂能忘记,4万劳工及其子孙亲友岂能忘记。
刘连仁是4万劳工中的一员,于2001年7月12日经东京地方法院裁决胜诉。我联谊会高度评价东京地方法院的态度,他们的判决正确地反映了日本的侵华历史。显示了法律的公证。维护了正义和人的尊严。为中日的世代友好在民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消除中国民间对日本政府的仇恨做出了努力。我会表示很大地欣慰。令人不解和气愤的是,日本政府竟以和刘连仁没有雇佣关系为由,向东京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不错!日本政府和刘连仁的关系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而是强掳和被强掳的关系,而是强制劳动和被强制劳动的关系;是逼迫和被逼迫逃往深山荒野的关系,是逼人为兽13年的关系。
我们强烈要求,日本政府正视历史,主动向受害者刘连仁谢罪赔偿,同时借战争结束60周年之机,全面解决掳往日本的四万劳工的遗留问题,同时我们也要求东京最高法院为中国劳工主持正议,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刘连仁的尊严,从日中友好出发,做出公正的劝告和判决。
我们感谢日本律师、学生、友人及爱国华侨对我们的帮助和支持。
我们认为,日中虽然有过那场战争,但在两国的历史长河中,和友好相比是短暂的。日中应在公正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忘掉前嫌,面向未来。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及遗属联谊会会长:马得志 执行会长:王起祯
2005-3-19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就辅佐人被拒一事发表声明
正告日本政府及日本法庭:请认清,今天的中国人已不是昨日任人宰割、随意欺辱的中国人,你们必须正视我们受害劳工的正当权益和要求,否则必然会遭受到全体中国人民及有良知和正义感的日本民众,乃至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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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西被掠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筹)抗议声明
管建强:对日民间索赔:和解不能替代道歉
二戰華工對日索賠部分和解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坚决反对日本国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外交部:日本政府应妥善处理强征劳工等遗留问题
【公告】中国日本民间网站524联合声明
人民网发表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筹)关于福冈高院524二审判决的抗议声明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
抗议书
律师协会等就劳工对日索赔案判决表示强烈抗议
[共同社]劳工案败诉原告怒斥日本逃避责任
福冈中国劳工诉讼二审判决新闻发布会纪实(图)
[共同社]解说——判决无实质内容 强掳劳工案前景灰暗
[共同社]强虏华人诉讼在福冈高院宣判 原告方败诉
5月21日中日双方同时发布的“关于被掳劳工”四个文件:
文件一:
中国日本民间网站521联合声明:直面历史 共同走向未来
文件二:
日本律师团-全面解决强掳·奴役中国人问题
文件三:
强掳·奴役中国人补偿基金(草案)
文件四:
强掳·奴役中国人补偿基金(草案)解说
新华网:中日律师和被掳劳工提出补偿基金方案解决赔偿
中日律师和掳日劳工提出“补偿基金”方案解决劳工赔偿
【公告】中国民间网站联合声明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 抗 议 声 明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致日本国内阁的公开信
【资料】德一百亿马克赔偿前纳粹奴工
石家庄集中营蒙难同胞纪念碑
(何天义1997年摄)
石家庄集中营战俘被送往日本
当劳工(藏本1944年摄)
青岛汇泉体育场当年关押战
俘的集中营(选自上羽修
《中国人强制连行的轨迹》)
济南集中营战俘曾经住过的房舍
(何天义1996年摄)
塘沽集中营万人坑纪念碑
(何天义1996年摄)
北平集中营关押战俘的原清朝
御林军楼房(何天义1999年摄)
侵华日军西苑兵营遗址碑
(何天义1999年摄)
洛阳集中营战俘曾经住过的西
工兵营营舍(何天义1999年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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