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第一封索赔信
日本国住中国大使馆转呈日本政府:
作为日本侵华战争的受害者,我们以债权人身份就我们私人财产的损失和人中伤亡,正式向贵国提出索赔要求。
虽然中国政府在职972年右日联合声明中放弃了战争赔偿,但是,中国人民的私人损失与国家间的战争赔偿完全是两 回事。周恩来总理说过:中国人民是有权向日本政府提出赔偿的。田中首相于签订中日联合声明返日后,在日本电视台上也说过:中国人民的财产赔偿问题不同于国家的战争赔偿。因此,中国政府的放弃战争赔偿不等于我们就放弃了对私人损失的索赔权,现在我们正式提出向贵国索赔。
受害者情况如下:
1944年侵华日军一个中队攻入我村,屠杀330人,烧毁房屋3000多间。
为了中日两国世世代代友好下去,希望贵国政府从人道
主义立场出发,爽快地给我们以应得的赔偿。
债权人(山东省茌平县张家楼村200多村民)
1988年9月